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
烈女不更二夫
烈女不更二夫的意思
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
出处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
用法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女性。
例子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”
烈女不更二夫的详细解释
【释义】
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《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》
烈女不更二夫成语接龙
“夫”字开头的成语接龙(顺接)
“烈”字结尾的成语接龙(逆接)
烈女不更二夫字义分解
女
- 女〈名〉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一个敛手跪着的人形。本义女性,女人,与男”相对) 同本义 女,妇人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王育说对文则处子曰女,适人曰妇。” 女也不爽,士贰其行。——《诗
- 将女子嫁给人。
- 出仕,做官。 女rǔ
不
- 不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象花蒂的子房,下面象花蕊下垂形。
- 本义萼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常棣之花,鄂不韡。”郑笺承华者曰鄂。”
- 副词。不。《荀子》锲 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)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,表示否定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。——《韩非子·喻老》 老妇不闻也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 被驱不异犬与鸡。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