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事裁判权的意思
词语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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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,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,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、刑事诉讼,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,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。
引证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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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,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,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、刑事诉讼,所在国
领事裁判权的字义分解
领
- 领 (形声。从页,令声。从页”,表示与头有关。本义脖子) 同本义 领,项也。——《说文》 领,项也。——《广雅·释亲》 领如蝤蛴。——《诗·卫风·硕人》 缅然引领南望。——《国语·
- 率领并引导。
- 指领导人。 ⒒ ⒓
事
- 事 (形声。从史,之省声。史,掌管文书记录。甲骨文中与吏”同字。本义官职) 同本义 事,职也。——《说文》 无功而受事,无爵而显荣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 又如事宦(仕宦。事通仕”)
- 日常工作~务缠身。
- 总务。 ⒑ ⒒ ⒓ ⒔ 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