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ēng kē
升科
升科(shēng kē):明·清定制谓开垦荒地,满规定年限(水田六年,旱田十年)后,就按照普通田地收税条例征收钱粮。科,科税。参见:升科。
拼音shēng kē
注音ㄕㄥ ㄎㄜ
升科的意思
词语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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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明·清定制谓开垦荒地,满规定年限(水田六年,旱田十年)后,就按照普通田地收税条例征收钱粮。科,科税。参见:升科。
引证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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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登科,及第。
例证唐 贾岛 《送雍陶及第归成都宁亲》诗:“同日昇科士,谁同膝下荣?” 明 清 定制谓开垦荒地,满规定年限(水田六年,旱田十年)后,就按照普通田地收税条例征收钱粮。科,科税。 明 范濂 《云间据目抄》卷四:“苟可修復故道,不妨动众劳民,万一不可,亦藉升科补之。” 清 龚自珍 《乙丙之际塾议第二十》:“则歷任州县升科,以达于户部矣。” 章炳麟 《代议然否论》:“而 新疆 与东三省,其陇亩往往未升科,纵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