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过失责任制的意思
词语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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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又称无过错责任制”。只要损害事实确凿,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,都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。如中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,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,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无过失责任制的字义分解
无
- 无 (会意。据甲骨文字形,象一个人持把在跳舞。卜辞、金文中无、舞”同字。本义乐舞) 同本义 哲学范畴,指无形、无名、虚无等,或指物质的隐微状态 天下万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。——《老子
- 见"南无"。
过
- 过 古国名 处浇于过,处豷于戈。——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 姓,过国之后 过 (形声。从辵,表示与行走有关,唈声。本义走过,经过) 同本义 过,度也。——《说文》 禹八年于外,三过其门
- 助词。〈表〉曾经或完毕看见~。去~了。曾用~。吃~了。
- 与"来"、"去"连用,〈表〉趋向搬~来。走~去。 ⒎ 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