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志的意思
词语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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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。有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制两类。总志如《山海经》、《大清一统志》。以省为单位的方志称“通志”,如《山西通志》,元以后著名的乡镇、寺观、山川也多有志,如《
英文local chronicles; local records;
引证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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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见“方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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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亦作“方誌”。记录四方风俗、物产、舆地以及故事传说等的簿册。
例证《周礼·地官·诵训》:“掌道方志,以詔观事。” 郑玄 注:“説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。” 《后汉书·西域传论》:“至於佛道神化,兴自 身毒,而二 汉 方志莫有称焉。” 《文选·左思<吴都赋>》:“方志所辨,中州所羡。” 张铣 注:“方志谓四方物土所记録者。”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汝水》:“余以 永平 中,蒙除 鲁阳 太守,会上臺下列山川图,以方誌参差,遂令寻其源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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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详细记载一地的地理、沿革、风俗、教育、物产、人物、名胜、古迹以及诗文、著作等的史志。方志分门别类,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