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iàn jùn
便郡(biàn jùn):政务清简之郡。
1.政务清简之郡。
例证宋 苏舜钦 《赠太子太保韩公行状》:“或谓 贡定 不当北衝,改知 澶州,属以控扼之计。数以疾请便郡,移 亳州。” 《宋史·吴育传》:“﹝ 育 ﹞迁礼部侍郎,知 永兴军,召兼翰林侍读学士。以疾辞,且请便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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