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ó kān
驳勘(bó kān):驳回原判,重行审勘。
1.驳回原判,重行审勘。
例证《宋史·刑法志三》:“比詔诸提刑司,取翻异驳勘之狱,从轻断决。” 《元典章·刑部二·断狱》:“虽经按察司审録无寃,中间却有漏落情节,追勘不完,以致再行驳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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