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心理学的意思
词语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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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研究司法活动中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学分支学科。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。包括犯罪心理学、审判心理学、侦查心理学、民事调解心理学、律师心理学等。
司法心理学的字义分解
司
- 司 (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,有统治、管理义。从反后,意思说,与帝王后”相对为司”,即有司。本义职掌,主管) 同本义(含负责掌握、处理之意) 司,臣司事于外者。—
- 通"伺"。侦察;探察。
- 通"伺"。守候;等待。
法
- 法 (会意。从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廳”,即解廳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刑法;法律;法度) 同基本义 灋,刑
- 佛教用语。指佛说法,也指僧尼的衣钵、锡杖等。
- 宗教或神魔、童话小说中所谓的法力、宝物等。〈喻〉特别有效的思想、事物、方法等统一战线、武装斗争、党的建设,是中国革命的三大~宝。 ⒏ 【法院】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。 ⒐ 【法家】
心
- 心 (象形。据甲骨文和小篆,中间像心;外面像心的包络。本义心脏) 同本义 心,人心也。在身之中,象形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在肺之下,膈膜之上,着脊第五椎。形如莲蕊,上有四系,以通四脏
- 气量,胸襟。
- 志向,抱负。 ⒐